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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部门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按照建立“规范、高效、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形成敬业、严谨、务实、协作、创新的管理队伍的目标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分工协作、绩效管理、规范高效、专业敬业、竭诚服务”的基本原则。

1、“分工协作”是在工作机制上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相对分工、绝对负责、交叉管理、团结协作”。

2、“绩效管理” 是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职责、绩效考评,失职追究、奖惩激励,形成争先恐后、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3、“规范高效”是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事无巨细、力求完美,实现“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管理目标要求。

4、“专业敬业” 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能力,加强职业修养,提高思想觉悟,“既要敬业,又要专业”。

5、“竭诚服务” 是坚持“以人为本,个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和“师生不满意就是不称职”的标准要求,“定好位,服好务,办法总比困难多”,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

工作纪律

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确保高效、优质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则。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3、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服务主动,态度和蔼,接待热情,说话和气,不与服务对象争吵。

4、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嬉戏、打闹和聊天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5、节假日值班时,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行。若当日不能值班,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换班。

6、接到上级的各类文件、通知、信函等及时准确地转达给有关领导或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7、认真执行学校的保密制度,严守保密规定,不得随便打听和泄露保密内容。

8、正确处理与各部门和各环节之间的工作关系。

9、同事之间相处讲原则,讲团结,严于律已,宽以等人。

10、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各个办公室必须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下班前必须清理文件,并将文件锁入文件柜。关闭门窗及电器设备电源。

11、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不准擅离职守或妨碍他人工作。不准玩游戏、闲聊、喧哗、赌博、酗酒、吵架、打架斗殴。

12、工作时间一律不准使用粗话、脏话、污秽语言,禁止诽谤、侮辱、伤害他人。工作时间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况,言谈举止讲究风度,穿着得体、大方整洁。

13、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办公室和办公桌保持干净、整洁,办公物品始终摆放整齐。各个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确保所有的电脑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14、爱护公共财产,不随意损坏、丢失、浪费各种办公用品,努力降低损耗。

15、因公外出必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外出时应携带有效通讯工具,便于联络。

16、在上班时间因公暂时离开办公室时,应整理好桌面,将机密文件、票据、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将去处、时间及办事内容告示在办公室门上后,方可离开。在上班时间内因私事离开办公室者,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去向和返回时间。

17、接听电话时,对自己不熟悉的业务事项,应尽快找熟悉情况的人接听;要找的人不在时,应做好记录及时转告。

18、对工作懈怠、疏于职守、未完成工作任务、同事间协调配合不好者,给予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推进高等教育研究所制定的“分工协作”的基本工作原则,确保“相对分工、绝对负责、交叉管理、团结协作”的工作模式得到顺畅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全部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2、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可以区分为日常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日常性工作是高等教育研究所常规的工作,是职能科室可以预先组织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是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临时下达或委托的工作。

3、日常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部门主任;临时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人根据工作的性质和目标要求指定。如果没有明确第一责任人,则第一个接受工作的职能科室的科长或工作人员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开展工作之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经费预算;工作过程中,负责组织、安排并落实每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工作;完成工作之后做好工作总结和财务结算。

5、第一责任人的奖惩:

对于出色完成任务的第一责任人,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果出现失职,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文书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文的效用,提高高等教育研究所公文制发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收发规范:收文发文按规定进行登记。对来函、来电、信息、简报、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以及本部门的请示、汇报、通知等公文,均由专人负责登记。做到收文登记齐全及时;发放登记及时、准确、保密、保证无积压、无遗漏、无差错、无遗失。

2、阅办高效:文件登记后,要及时给领导批办,做到急文急办、特文特办、密级文件专送专管、紧急文件不压误、常规文件办理不拖拉。

3、归档科学:公文阅办完毕后,应主动、及时退还保管归档,不得擅自存放,工作上需要的可保留复印件以备查。

4、公文拟稿:公文内容按政策规定,严谨明确,措施、办法切合实际,文字表达准确精练、文件格式规范。

5、公文审核、签发:凡以高等教育研究所名义制发的公文(包括总结、信息、新闻报道、专题报告等),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核稿后再审核签发。

立卷归档制度

为加强对档案管理,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行政办公、教学与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有:

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和其它重要文献资料;

本单位正式发文,包括附件、图表、名册等;

本单位内部产生的文件材料,如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汇报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各项活动照片、音像磁带等。

2、归档时间

由各科室在学期末清理归档范围中的文件资料,并在放假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3、归档要求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完整、系统、成套,不得残缺不全;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正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形成规律;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采用原件,正式发文应附按规定程序签发的发文底稿;

归档的声像资料应用文字标明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制作者。

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外出办事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

2、因事、因病请假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休假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因公外出一天或一天以上者,或外出参观学习,首先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出勤考核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公章使用制度

为加强对公章的管理,维护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划清公章使用的权限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个办公室应当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严格遵守本规定。

2、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掌管公章的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的利益。

3、掌管公章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按时办理公章移交手续。

4、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将视其情况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6、使用公章一律登记。掌管人要严格审查,做好登记。

7、高等教育研究所常规性的盖章,由专职负责人严格登记。

8、以高等教育研究所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后方可加盖公章。

9、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议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具证明。

10、私人取款、取物、挂失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11、公章不外借,掌管人不在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代管。

安全保卫制度

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高等教育研究所内部治安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设施。每学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2、各个科室要负责做好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六关”,即关门、关窗、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电源;防火、防公共财物和个人财物丢失;搞好保密工作,不发生机要文件丢失和泄密事件。

3、严格执行现金、物资及贵重物品和机要文件管理规定;发生灾害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事后,将事故报告上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4、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有关防火责任和义务教育,严禁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有引发火灾的行为。

5、节假日值班时,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下班前必须相互督促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杜绝隐患发生,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部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安排一周的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务。

2、由部门负责人主持的工作布置会或其它会议,必须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备查。

3、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必须凭会议通知办理审批手续。

4、凡会议所研究的事,不宜对外传达宣传的,应严守保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部内部财产物资管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更好地发挥其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范围包括高等教育研究所全部的固定资产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如工具、器具和设备等。

2、财产物资管理包括日常财产物资的实物管理,包括财产物资的添置、验收、登记、调配、维护、盘点等。

3、财产物资实行登记制度。每个办公室必须登记各自的财产物资及其详细信息,如果办公室之间需要调换财产物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并严格登记制度。

4、财产物质的购置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各办公室需购置办公设备或其它因工作需要的物品,需提前提出申请。

5、财产物资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凡发现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和流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借用高等教育研究所的财产物资,需要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

7、财产物资的维修应由各办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批后执行。

8、日常的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制度,各办实行登记领用制度。

保密制度

为保守秘密,维护高等教育研究中所和学校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

2、严格执行文件处理规定,文件信函由专人办理。

3、秘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办,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出,不得私自复制、摘录、外传及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文件。

4、档案管理人员应按保密要求、保密范围提供档案,不得随意扩大保密范围或降低档案密级。

5、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后阅读、摘录或复制。

6、接待来信来访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要讲究方法婉转解释,既要保密,又要解决问题。

7、不得在保密室、文印室、档案室接待客人。

8、凡对保密党和国家机密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泄露机密造成损失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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